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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!医保改革在即!你的医保个人账户将有变化!还不止这些…

[ 信息发布:本站 | 发布时间:2020-08-27 | 浏览:1122次 ]

昨天(26日),国家医保局正式向社会公布《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。

意见拟规定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可以报销,报销比例从50%起步。同时,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也将有变,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,全部计入统筹基金。


想了解具体哪些新变化?

三项核心举措

细解读一下⬇️


第一,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,报销比例从50%起步。把门诊小病、常见病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。


这是一项新增的医保待遇。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,在门诊开展的一些手术,也纳入统筹基金的报销范围,参照住院报销管理。在门诊慢特病保障机制的基础上,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扩大慢特病的保障。


中国劳动和社会科学保障研究院研究员王宗凡表示,2019年职工医保的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已经达到80%以上,但门诊保障比较薄弱。门诊通常是常见病、多发病,过去认为这些病负担小,个人负担得起,但现实并不是如此,门诊疾病费用不一定低,比如肿瘤的放化疗、器官移植门诊抗排异、白血病治疗等,所花费用往往比住院更高,负担更重。


“我国的医保制度应该从重点保大病、保住院向保小病、保门诊延伸,均衡门诊和住院保障。建立健全门诊保障,首要的是将减少划入个账的资金用于门诊共济保障,还要扩大职工医保门诊慢病的范围,将费用负担重的门诊疾病纳入到支付范围。”王宗凡说。

第二,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办法也将有变化。


我国现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医保制度。政策规定,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,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%,职工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,用人单位缴纳的保费中30%计入个人账户,70%计入社会统筹。


改革之后的不同是,个人缴纳的2%仍将划入个人账户,但单位缴纳的30%不再划入个人账户,也就是说,个人账户的规模缩小了。

目前我国单位缴费的平均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7.58%,它的30%约等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%。下一步这部分资金将不纳入个人账户,而是统一进入医保统筹基金的池子,用于提高门诊保障的水平。




第三,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了。


之前个人账户的资金是基本医保的一部分,执行基本医保基金的规定,原来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,由此产生了"大量个人账户资金的沉淀"的问题。


近年来,由于医疗费用的高涨、老龄化的加剧以及报销待遇的提高,多地医保的统筹基金面临着“穿底”的风险,却有大量资金沉淀在个人账户之中或是被滥用,这一状况不仅导致医保的共济功能受到了严重制约,同时也加大了制度的管理成本。

不过改革之后,将扩大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的费用;过去只能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,改革后将扩大到可支付在药店购买药品、医疗耗材、小型医疗器械的费用;同时还将探索用于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。

另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樊卫东介绍,改革后,不仅医保待遇不会减,同时也不增加个人缴费“我们提高门诊保障水平,是通过优化个人账户的结构,增重磅!医保改革在即!你的医保个人账户将有变化!还不止这些…强做大统筹基金,同步扩大基金的保障范围,把门诊小病纳入到保障范围。让老百姓对身边的医疗服务放心、满意。”樊卫东说。


对于改革前医保个人账户的积累资金,樊卫东解释,改革前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仍归个人所有。在使用上,原来执行什么政策,还执行什么政策“原来的那部分不作改变;改革也绝不是个人账户存废的问题。”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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